党章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开展正规活动、规定党内事务所规定的根本法规,是党赖以建立和活动的法规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具有最高党法、根本大法的效力。
为更好地了解中国共产党章程,使党员更了解党员的权利和义务,6月24日下午,人文学院党总支于明德楼309会议室组织开展“我来讲党课”系列活动之“党章是党的光辉历史的见证”红色党史故事讲述,山东管理学院副院长杨茂奎主讲,人文学院党总支领导班子、教师党员以及学生代表参加。
邓小平提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章党法。”杨茂奎同志深入剖析一部党纲与十八部党章党规,着重强调了全体党员要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不断掸去思想上的灰尘,永葆政治本色。
党章是历史上党面临的形势任务不断变化,党章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也随之变化。杨茂奎同志表示,要深刻把握党章和系列讲话的内在联系,融汇贯通,强化党章意识和党的观念,以党章修身、以党章律己,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图\王秋昇 文\张晓伟 编辑\袁嫣孜 审核\马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