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正文

人文学院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订)》

发布日期:2021-08-10  点击次数:

 

89日,人文学院党支部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订)》学习研讨会,支部党员参与了学习研讨。

 

 

会上,人文学院党总支书记马银华传达了学校下发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订)》。她指出,教育法的修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教育基本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既丰富了教育的指导思想、充实了教育内容,又对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随后,就做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马银华书记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教育法,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二是各党支部要注重将新修订的教育法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深刻领悟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教育指导思想是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深刻认识教育作为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地位,办实事,开新局,促进立德树人事业发展。三是要深入了解加强党对教育事业领导的历史与现实意义,了解党的教育方针的历史演变,深化教育对继承和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等先进文化的重要作用,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  

人文学院院长、人文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侯雪丽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订)》鲜明地体现了教育的政治属性,从法律角度明确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问题她鼓励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教育法内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依法管理、服务师生,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推进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随后,与会党员纷纷表示:教育法的修订意义重大,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和思想,深入了解作为教师需要尽的职责和义务。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要继续深入地学习领会贯彻教育法内容,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严格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和思想,高质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韩玮 文\袁嫣孜 审核\郭伟宏 编辑\王亚  

   

   

历城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  邮编:250357
版权所有:山东管理学院人文学院
Copyright rwxy.sdm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学院公众号

学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