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人文学院召开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会议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李明主持,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成员逐字逐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内容,并结合《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与会成员以案为鉴,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表示在工作中要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
会议强调,全院上下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一是要持续抓好学习,班子成员作为“关键少数”,要发挥表率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深化学习。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加强对所在党支部全过程指导,对学生党员和教师党员分层分类组织好学习教育。二是要加强警示教育,根据学校党委统一安排,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利用好相关学习资料,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要强化成果转化,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学校高质量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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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李志浩 编辑/谭捷 终审/郭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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