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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领取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6-06-20  点击次数:

毕业证:

办理完各项离校手续后,由本人持身份证签字领取,不得代领。领取后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就业报到证及个人档案:

正式网上签约(包括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个人档案发至就业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灵活就业和未就业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个人档案发至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学生工作处一般在9月份将毕业生档案发回生源地);

专升本同学无就业报到证,个人档案密封后由本人签字领取并交至升本院校。

所有毕业生都要按照就业报到证或专升本录取通知书所示日期和地点报到,如未按时报到,后果自负。

将来如果换工作或办理就业报到证改派,由下一个用人单位到你现就业报到部门调取档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党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

毕业生党员务必于介绍信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所示的党组织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于910日前将介绍信回执单原件(须有接收党组织盖章)交至(或寄回)原班主任处。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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